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系部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,是系部综合实力的反映。为进一步完善我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,强化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以保障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,以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,以质量监控为重点,以教学信息采集、分析、反馈与调控为主要内容,对教学全过程的运行情况及效果实行全面系统和科学有效的监督、检查、评估、反馈和调控。
第三条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,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出建议。
我部教学质量监控以日常管理、专门抽查为机制,形成教学质量小结报告的定期报告制度。
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要以科学的质量观和发展观为指导,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,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,扎实地推进教学建设与改革。
第二章 监控机构及其职能
第五条 设立系(部)二级教学督导组。
第六条 教学系部是学院教育教学的基层单位,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实体,又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实体,在监控体系中起基础性作用。教学系部及其督导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:
(一)依据学院制定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办法,开展评教、评管、评学工作;也可依据学院有关要求,制订符合本部门专业特点的评价指标及标准(报送教务处备案)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;
(二)依据学院制定的指标体系,负责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自评;
(三)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,认定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等级;
(四)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评价;
(五)对本部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;
(六)接受教务处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。
第七条 为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督,我部建立教学督导组。教学督导组是在部主任直接领导下,对我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、督导、评估与咨询的教学监督机构。
其履行以下职责:
(一)制订学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并组织具体实施;
(二)深入课堂、实验实习实训场所,检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情况,开展教学评价;
(三)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;
(四)对教育和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,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;
第三章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
第八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主要内容:
(一)质量目标管理:包括办学定位、学科专业设置、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;
(二)教育资源管理:包括师资队伍、教学实践条件、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情况;
(三)教学过程管理:包括日常教学实施、教育教学改革、学风建设情况和教学档案建设情况;
(四)教学信息监控:包括获取教学信息、教学信息分析、教学信息反馈和提出改进措施。
第九条 以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为引领,以教学信息监控为辅助,依据学院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教学全过程实施监控。教学过程监控主要包括:
(一)常态教学监控。学院组织经常性教学检查,并以课堂教学为质量监控重点。
(二)教学改革监控。学院倡导教师对课程体系、教学模式、培养模式、学习评价、教学管理机制等进行教学改革探索。
(三)学风建设监控。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通报情况。
(四)教学档案建设监控。学院以合格评估、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,定期对各类教学档案建设情况进行检查。
第十条 完善教学质量信息的获取方法,注重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和分析,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教学工作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(一)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和机构设置的情况;
(二)设计并改进教学质量监控信息获取的标准和评估办法;
(三)注重教学质量信息的分析、反馈和改进措施的情况;
(四)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并制订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,或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设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基础理论教研部负责解择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2016年3月19日